商業保險給付但全民健保不給付部份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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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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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間住院
| 一般日間住院全民健保不給付;但精神照顧之日間住院,全民健保仍給付。 |
病房費差額
| 住頭等或特等病房所產生之差額費用全民健保不給付。 |
管灌飲食以外的膳食
| 住院伙食費全民健保不給付。 |
成藥、醫師指示用藥
| 全民健保不給付。 |
高貴藥材
| 經主管機關公告不給付的診斷服務及藥品,如癌症用藥裡的營養針、止吐劑(抗癌針)、免疫性高蛋白等,全民健保不給付。 |
看護費
| 當家人無暇照顧長期住院病患時需要請特別看護,全民健保不給付。 |
指定醫師費
| 每日約1500~2000元;包含特別護士及護理師,全民健保不給付。 |
材料費
| 例如例拋棄式的醫療用品,全民健保不給付。 |
醫學輔助教材
| 如裝假牙、義乳、義眼、輪椅和助聽器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的裝具,全民健保不給付。 |
掛號行政費
| 病人之交通、掛號、證明文件費用,全民健保不給付;商業保險為有條件給付。 |
血液費
| 一般血液輸血(漿、血液),全民健保不給付 但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的輸血時,全民健保仍給付。 |
高科技診療項目
| 全民健保不給付。 |
全民健康保險
自負額(5%~30%) | 就醫者需自行負擔。 |
全民健保給付但商業保險不給付部份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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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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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孕流產或分娩
| 醫師建議性之流產及分娩,商業保險仍給付。 |
健康檢查
| 特定之商業保險種仍給付。 |
先天性遺傳疾病
| 特定之商業保險種仍給付。 |
全民健保不給付項目
01
| 依其他法令應該由政府負擔費用的醫療服務項目。 |
02
| 預防接種及其他由政府負擔費用的醫療服務項目。 |
03
| 藥癮治療、美容外科手術、非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、預防性手術、人工協助生殖技術、變性手術。 |
04
| 成藥、醫師指示用藥。 |
05
| 指定醫師、特別護士及護理師。 |
06
| 血液。但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的輸血,不在此限。 |
07
| 人體試驗。 |
08
| 日間住院但精神照護,不在此限。 |
09
| 管灌飲食以外的膳食、病房費差額。 |
10
| 病人交通、掛號、證明文件。 |
11
| 義齒、義眼、眼鏡、助聽器、輪椅、柺杖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性的裝具。 |
12
| 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不給付的診療服務及藥品。 |
13
| 依其它社會保險法令取得殘廢給付後,以同一傷病申請住院診療者。 |
14
| 住院診斷經診斷並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,其繼續住院之費用。 |
15
| 經保險事前審查,非屬醫療必須之診療服務及藥品。 |
16
| 違反本法有關規定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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